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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瑜鳳被拔掉庭長 王律師:張是不錯的庭長

2014-06-20  14:38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黨籍案,王金平訴請確認黨籍之訴,一審獲勝訴,但驚傳該合議庭長張瑜鳳前天突然遭司法院「庭長任期審委員會」拔掉庭長職務,部份朝野立委質疑這是「秋後算帳」,王金平的委任律師許英傑今天表示,對於張瑜鳳人事案,「我尊重體制」,但他強調「張庭長是一位不錯的庭長」。
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breakingnews/103601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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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少女518次 殺人滅口 沒判死刑。法官:嫌犯 視 死者 為 親生女兒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性侵少女518次-殺人滅口沒判死-221117341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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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中央及小英主席再也不能迴避這個問題!

 

如果連阿扁都救不了,那怎麼說服人民說您們能夠執政救台灣呢?

 

阿扁被關,只證明了一件事──就是司法是國民黨用來迫害異己的工具而已,阿扁無罪!

 

這塊拼圖必須要完成,不然就會向李文忠、林濁水的落選一樣。

 

綠11縣市長籲 釋放阿扁

中國時報【地方中心╱綜合報導】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B6%A011%E7%B8%A3%E5%B8%82%E9%95%B7%E7%B1%B2-%E9%87%8B%E6%94%BE%E9%98%BF%E6%89%81-21503388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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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觀點:輝煌的軍法大審(江春男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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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麗島大審的起訴檢察官林輝煌,被法務部推薦為大法官,引起人權團體的強烈抨擊,當年被他起訴的黨外人士,對此更為憤怒不滿。台灣從戒嚴走向民主,漫長的過程中,當權者從未反省,才會不時浮現這種民主逆流。

戒嚴時代迫害人權

當時擔任檢察官的林輝煌,在軍事法庭上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等8人,「以合法掩護非法,假借人權自由口號,發表偏激言論,詆毀政府,分化團結,並實施長程和短程奪權計劃,達到顛覆政府目的」。這一幕醜劇,是民主法治的反面教材。 
在戒嚴時代迫害人權的檢察官,今天卻要化身為守護《憲法》的大法官,簡直乾坤倒持,匪夷所思,對台灣的轉型正義,更是絕大諷刺。
但是,當年的林輝煌28歲,是預官,不是專職軍法官,只是掛名起訴的檢察官之一,他在軍法大審中,奉命起訴美麗島叛亂集團,當時被許多人當作鷹爪,其實只是體制螺絲釘。 
有趣的是,這種背景的人,進入民主時代不僅沒有隱姓埋名,反而擔任司法官訓練中心主任,後來改名為司法官學院院長,前後長達15年,包括民進黨執政這8年。 
過去15年,他負責司法人員的品德和思想教育,台灣司法公信力低落,不必奇怪,因為不論誰執政,都很少人真正關切此事,民進黨和人權團體現在才要為他抓狂,豈不太晚了一點。 

民主時代官仍是官

二戰後,納粹官員求職受嚴格限制,日本也有「公職追放」的法令。德國統一後,前東德的司法官全被解職,拉丁美洲民主化之後,軍事獨裁時代的司法情治系統全部換血。台灣是寧靜革命,國民黨繼續執政,胡裡胡塗地政黨輪替,再輪替。所以有許多例外。
但是,在戒嚴時期豐功偉業,在民主時代任《憲法》守護神,這種事,全世界只有台灣有。 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50316/36438846/%E5%8F%B8%E9%A6%AC%E8%A7%80%E9%BB%9E%EF%BC%9A%E8%BC%9D%E7%85%8C%E7%9A%84%E8%BB%8D%E6%B3%95%E5%A4%A7%E5%AF%A9%EF%BC%88%E6%B1%9F%E6%98%A5%E7%94%B7%EF%BC%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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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法官提名,馬英九將對自己連開五槍,形同自殺


文:黃越宏

馬英九自從去年11月29日縣市首長改選大輸之後,一路走衰運,先是丟掉黨主席,接著輸掉王金平黨籍案,然後,黃復興黨部開會不邀他出席,在全國人民心中不斷被打臉。

然而,他不是一個會認錯改過的人,雖然他提名的監委慘遭大幅刷除,他並不引以為戒,2/25他還是大動作公開表示,他將會進行他的「大法官全面壟斷之提名作業」。

不過,法界人士指出,馬英九這種作法將會有很大的風險,因為他這7年破壞憲法的劣行,很可能在這次國會審議提名名單時一次總曝光,遭到國會總清算,使他將面對毀憲亂政之嚴厲指控與懲罰。

分析人士指出,馬英九如果真的提名,就如同自殺式的對著自己連開五槍,不死也是半條命。

馬英九自殺式的「五槍」(憲法危機),法界人士解析如下: 

一,司法院長賴浩敏、副院長蘇永欽的「非法任期」,勢必遭曝光與質疑,而「現任」司法院正副院長之任期有著「非法」的問題,不就是等同對自己開了第一槍。

二,97年任職之五位大法官,馬英九涉嫌瀆職圖利其中一人,也會一併遭到質疑,這等於是馬對自己開了第二槍。

三,大法官任期,馬英九故意搞成是「一人8年」,但是法律明文規定是「一任8年」,大法官的任期問題,勢必引起國會熱烈討論,總統帶頭破壞大法官任期,引起國會撻伐,無異是馬朝自己開了第三槍。

四,監委尚有缺額11人,馬英九都不敢「補提名」了,為何大法官就執意要提名?且今年大法官名單,如經他提名,就形成整個憲法法庭都是他的人,等於整個憲法法庭他「整碗」都拿去。難道立法委員都是死人,不會加以質疑?這種憲法大法官之人選,如此霸道的囂張作法,似是存心激起立院圍剿他,因此,被形容有如自殺般的開自己一槍。

五,馬英九今年提名的大法官人選,如果遭到杯葛,拒審或審議未過,那些被提名者勢必遭到貼標籤,承受「馬系污名」,這種危及被提名者一生名譽的隱憂,必導致馬身邊人士不只「跳船」而已,而是集體「棄船」,到時,馬英九恐怕有如雄監六名受刑人,自殺後還被補一槍。


法律出身卻不守法 罪證歷歷 終將有事

馬英九會給自己造成這般憲法困境,有如要讓自己坐法自斃,真正的禍因,還是源自於他個人自己一手造成。

探討上述五大自殺之成因,分別來自:

一,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、蘇永欽之「任期非法」部分:2010年,台灣高等法院在院長黃水通負責行政監督之下,爆發司法史上重大醜聞,四名司法官集體貪污,同年七月,司法院長賴英照、副院長謝在全請辭,馬英九提名賴浩敏、蘇永欽接任。

依照當時的法律規定(司法院組織法、憲法增修條文),大法官一任八年,繼任者只能接續未完任期,賴英照、謝在全之任期至2011年9月底止,因此,依法,賴浩敏、蘇永欽兩人之任期,只能接續到2011年九月。

然而,賴浩敏和蘇永欽兩人卻在當時規定已經任期屆滿的情形下,一直佔著司法院正副院長的位置。雖然,馬英九特別在今年2月4日通過修法,修改司法院組織法,將原條文中「大法官出缺時,其繼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」的字眼,全部刪除,但是,賴浩敏、蘇永欽兩人在2015/2/4之前的任職,還是非法的!

二,馬英九處心積慮破壞憲政,在「2008年的彭鳳至大法官辭職案」中,再次得到明證。

也因為馬英九這種歹念,使得他將因此而陷入貪瀆圖利之危機。

彭鳳至大法官是蘇永欽的太太,而蘇永欽是馬英九身邊重要的「司法圍勢者」。

2008年馬英九一上台,就急著安排自己的人馬進駐「憲法法庭」以及「行政法院」兩大系統。這兩個系統,一個負責解釋馬英九種種惡行不會構成「違憲」;另一個則是負責替政府公權力「圍勢」,將政府欺壓百姓的種種「不當處分」,判定為「合法」。

因此,行政法院又名為「駁回法院」,人民告政府非法處分的「判決」,永遠只有一種判決主文 ─ 原告之訴駁回。 

人事布局全依私心 違法圖利自家人馬

彭鳳至為了配合馬英九的掌權計畫,請辭大法官,同時,由馬英九將她安排去接掌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」,主管所有「政府當被告」的行政訴訟。

馬英九的「司法人事」布局,事後回顧,看得出來是相當用「心機」在處理。

彭鳳至大法官是陳水扁總統於2003年提名就任,依法,彭鳳至大法官八年任期只到2011年,她的繼任者也只能當到2011年。

2008年,馬英九剛剛上台,國內聲望人氣正高,在此之前一年國民黨杯葛陳水扁的大法官提名,刻意留下「四個」空缺,要給馬英九補提名,馬英九卻一口氣提名五個大法官。

其中「一席」就是補彭鳳至的「缺」。

誰也沒有想到,馬英九處心積慮想要破壞憲政的心機,在總統府的任用公文上,留下了最為明顯的「圖利」犯罪之證據。

馬英九在2008年的總統令上,竟然特別標明:「特任黃茂榮、陳敏、葉百修、陳春生、陳新民為司法院大法官。任期均自中華民國97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。」

事實上,該五位大法官的任期是「不一致」的,其中一位應該是彭鳳至的繼任者,那一位的任期應該只到2011年。

而另外四位的任期也不是到「105年10月31日」止,而是應該與今年要卸任的林錫堯、池啟明、蔡清遊及李震山四位大法官一起到期。因為這些人是補2007年陳水扁提名時,未能獲得國會通過的缺。也就是應與今年任期屆滿的「林錫堯、池啟明、蔡清遊及李震山」四人一起卸任的。

馬英九利用總統令,為了滿足其「掌握」憲法法庭人事私心,不惜破壞憲法規定之任期,故意扭曲解釋,甚至,因此「圖利」這些「應卸任而未卸任」之大法官「非法」多領取一年多的大法官高薪。

Photo Credit: succo/a> CC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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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帶頭毀憲亂政 先例一開恐將大亂

三,馬英九存心破壞憲法精神,不停對憲法「毛手毛腳」,其中,最為卑劣夭壽的作法,就是將大法官任期「一任八年」,偷偷動手腳,改成「一人八年」,原本,憲法及司法院組織法都很清楚規定,大法官一任八年,其有出缺,其繼任者以原任之任期屆滿為止,也就是「一任八年」,不論出缺之繼任者是何時繼任,通通「一任八年」之時間一到,就要走人。

該規定將可使得任何總統在位,都無法將「整個憲法法庭」的大法官變成是某位總統「一個人」在派任。

然而,馬英九則是非法硬將「一任八年」,動手腳改成「一人八年」,也就是不管何時上任,只要是出缺繼任,就像在坐計程車一樣,重新跳錶,每個人都有很奇怪也很不規則的「八年任期」。

依照馬英九這種概念,如果有那位總統強勢逼走現任大法官(請辭照准),然而,再重新任命,則每位大法官都是「八年任期、重新起跳」。

且這種手法可以不斷使用,只要看不順眼的大法官,就羞辱他、恐嚇他、刁難他(馬英九即以此手法逼走有任期保障的總長陳聰明),要他請辭,然後重新任命,再八年重新起跳。

「繼任者」永遠都擁有「八年全新」的任期,這麼荒謬的人事任用方式,只有馬英九和他身邊的狗腿人士才想得出來。

依照馬英九這種「一任八年」的作法,將來如果也用在監察委員身上,則去年監委只有16人,尚餘11人未為派任,難道,將來明年當選的總統,重新提名監委之後,這些補提名的監委,將不是和這一屆的監委一起卸任,而堅持他們也要「一人六年」,他們的任期也要重新計算?

明年新當選的總統,如果補提名且經國會通過的監委,他們的任期將和馬英九提名的監委不會同時卸任?

這麼一來,整個國家的體制也就完全亂了譜,每個大官的任期,都可以隨總統高興而改寫。 

提名權力早已丟失 黨員避之唯恐不及

四,馬英九信心滿滿的在2月25日對著記者宣布,他要開始甄選新的大法官,且甄選小組也正式啟動。

但是,馬英九大概忘了,他已經不是黨主席,他不再擁有提名立委的權力,他也不再擁有民意,他的大法官名單送到立法院之後,他根本無法把握那份名單會有什麼下場。

因為,立委面對明年初的選舉壓力,他們不會再聽命於馬,他們要在意人民觀感。

政壇人士預估,馬英九就算提出大法官名單,立法院很可能也不會排入議程,立法委員不想在這個節骨眼上,還去幫馬英九「安排」人事,還幫馬英九「背書」大法官人事。

大法官的「提名權」是總統的「權力」,但是,立法院有「背書」的義務和責任,當馬英九將他的執政和用人是以「球賽」勝負已分之「垃圾時間」在處理和看待時,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很可能也是用垃圾時間的「打法」來應付他。

應該,不至於笨到去「力挺」他提出的名單。

再說,馬在國內政壇上的聲望如此低落,他能否找到法學素養夠稱頭的人士,答應出任他提名的大法官?實在是一個很大的問題。

五,萬一,就像他去年在提名監委一般,名單一送出,人選一曝光,被提名「人選」之過往「不堪事蹟」馬上跟著浮出,媒體再大幅報導,被提名者曾經多年來成功隱藏的「往事」,一經提名,反而成了家戶喻曉的「公眾話題」,甚至,只要有那個大法官的法律見解或判決,曾鬧過笑話或出過爭議,那整份大法官的「名單」還要不要審?

如果不審,或是審了不通過,那些榜上的法學者,豈不成為馬英九政治自殺的陪葬者?

在司法史上,若有辦理「司法敗類」之排行榜,馬英九很可能會和黃世銘兩人「角逐」誰拔得「頭籌」,勇居「司法敗類第一名」,這樣的人物,臨走之前,還想要提名大法官,實在是不智之極。

不過馬英九執政這些年來,給國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,他往往很奇怪的堅持站在人民的對立面。

因此,他就算提名大法官而搞得自己灰頭土臉,一點不奇怪。 

本文轉載於《法治時報》158期

責任編輯:鄭少凡 
核稿編輯:孫珞軒

http://www.thenewslens.com/post/139879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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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5-5-5 13:14 編輯

呵呵,檢調已經就戰鬥位置準備要惡整台灣人囉!
北檢的楊治宇現在要去惡整高雄人。
接任的蔡碧玉是黃世銘的親信。
您以為法務部羅瑩雪、顏大和總長能幹出什麼偉大的事情?
沒有!絕對沒有!
公平正義,轉型正義,民主自由,都不廉價,全都要靠我們自己去拼出來的!
大家加油,2016年國會拼過半,才能真正救台灣啊!

 

 

檢方人事罕見大搬風 16位檢察長異動

法務部上午將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,討論法務部高層及檢察長異動名單,台北、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同時換人,共有16位一、二審檢察長異動。(資料照,記者項程鎮翻攝)

2015-04-28  10:10

〔記者項程鎮、林慶川/台北報導〕法務部上午將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,討論法務部高層及檢察長異動名單,台北、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同時換人,共有16位一、二審檢察長異動,最受矚目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一如傳聞,由法務部常務次長蔡碧玉接任,現任北檢檢察長楊治宇升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,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則由法務部主任秘書周章欽接任,現任雄檢檢察長蔡瑞宗調升最高檢察署檢察官。

法務部的調動幅度也不小,常務次長由最高檢檢察官謝榮盛接任,主任秘書由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施良波接任,檢察司長由南投地檢署檢察長林邦樑擔任,現任司長張文政升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,廉政署副署長由洪培根接任,現任副署長鄭銘謙調升雲林地檢署檢察長。

其餘異動名單如下,花蓮高分檢檢察長邢泰釗、金門高分檢檢察長鄭文貴、苗栗地檢署檢察長郭珍妮、彰化地檢署檢察長張宏謀、南投地檢署檢察長楊秀蘭、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、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黃玉桓、台東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、澎湖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、金門地檢署檢察長王文德、連江地檢署檢察長鄭鑫宏。

現任台南、基隆地檢署檢察長費玲玲、涂達人皆調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,屏東地檢署檢察長張金塗調任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,上述異動名單經上午檢審會通過後,預定5月7日交接。

 
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breakingnews/13002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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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有七成的民眾不信任司法!

所以,其實也沒差這一筆啦,都是相同的鷹犬爪牙而已。

就讓子彈飛,就讓房子燒,我看您國民黨家大業大,但怎麼撐到2016年一月大選?

哈哈哈)))))))))))))

 

馬涉案時非部長以上 特偵組傾向不受理

2015-05-09
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建議將馬英九、李述德兩人涉嫌違法圖利遠雄趙藤雄資料移送特偵組;檢察總長顏大和昨表示,特偵組是偵辦部長級以上官員涉及貪瀆案件,實務上以被告發人行為時的職務,來決定特偵組有無管轄權;資深檢察官研判,特偵組應該不會受理,本案應移送台北地檢署較適當。

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,法務部不是偵查機關,等收到北市府廉政會相關函文再做處理。

資深檢察官分析,根據法務部作業流程慣例,收到類似本案卷證,會轉交檢察司處理,檢察司通常先預判案件管轄檢察署,再移交該檢察署;依媒體報導內容,本案是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任內發生,因此應移交台北地檢署偵辦;不過也有檢察官認為,馬英九是現任總統,應移交特偵組才對。

收案先簽結 馬卸任後再辦

這名資深檢察官進一步指出,憲法規定總統有刑事豁免權,因此未來承辦本案檢察署,可能比照前總統陳水扁涉貪瀆案時處理模式,收案後先行簽結,等馬卸任總統職務後,再啟動偵查程序。
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focus/paper/8788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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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控法務部長 違法壟斷升遷

聲請假處分 今年人事異動恐凍結

 
 
 
檢察官蔡啟文(左圖,讀者提供)打官司要求法務部長羅瑩雪(右圖,《壹週刊》)暫停圈選檢察官調升名單。

【綜合報導】全國各地檢署人事調動在即,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昨質疑,法務部長羅瑩雪違反《法官法》,藉由升遷名單的「圈選權」,壟斷檢察官升遷,難保不會藉此干預個案,蔡昨向法院聲請「假處分」,要求法務部立即停止人事審議、圈選等行為,若法院裁准,將使今年度檢察人事異動「卡住」。

司訓所四十一期結業的蔡啟文曾偵辦雲林縣長張榮味收賄案、前立委薛凌夫婦超貸案,他昨痛批:「法務部多年來掌握人事調動,進行黑箱分贓,如果沒有取消部長的圈選權,難保個案不會因此遭干預。」 

要求取消「圈選權」

據《法官法》九十條規定,二審檢察官、主任檢察官的任免等事項,是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並決議後,再報請法務部長核可。但蔡質疑,法務部違法,另訂審議規則,要檢審會提出職缺的一點五倍人選,讓部長「圈選」升遷名單。
由於檢審會原訂本月二十四日提出候選名單,蔡昨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假處分,下周再提告「確認圈選權違法」官司,蔡並稱,若敗訴,將聲請大法官釋憲。
法務部發言人陳明堂昨表示,《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》是由行政院、考試院依《法官法》授權發布,是兼顧法律及效率的做法,「如果法院裁准此假處分,今年的人事異動會被卡住。」 

「需有衝勁的傻瓜」

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則支持蔡,「司法改革需要多一點這樣有衝勁的傻瓜,他們是拿前途來拼!」北部一名檢察官指出,現有的升遷制度,讓能力不佳者只要打好關係就有機會升官。檢改會創始人陳瑞仁表示,每個人都有解釋法律的權利,就由行政法院去裁判對錯。另有李姓檢察官表示,不該讓部長沒有人事權力,變成橡皮圖章。 

檢控部長違法各界意見

南部某檢察官:改革重點應是避免政治干預
林姓檢察官:法務部應意識到不要以升遷箝制檢察官辦案
王姓檢察官:提假處分只是讓今年人事調動無法順利進行
網友歐峻郎:連執法者都用圈選這樣的法律架構會公平嗎?
網友黃皇子:該給基層一個機會,司法該改革了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 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50714/36663548/%E6%AA%A2%E6%8E%A7%E6%B3%95%E5%8B%99%E9%83%A8%E9%95%B7%E9%81%95%E6%B3%95%E5%A3%9F%E6%96%B7%E5%8D%87%E9%81%B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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